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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判委员会势在必行
引用本文:余为青.取消审判委员会势在必行[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70-71.
作者姓名:余为青
作者单位:阜阳师范学院政法系 阜阳天平律师事务所
摘    要:审判委员会是我国人民法院内部设置的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尽管以前曾起过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诸多弊端:造成“审判分离”、“先定后审”;在实际操作中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且“暗箱操作”,违反公开、公平原则,导致诉讼效率低下等。因而笔者提出取消审判委员会,采取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法官素质,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等措施,消除以上弊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关 键 词:审判委员会  合议庭  简易程序  错案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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