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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视阈下的参与式教学法研究
引用本文:董红.法学教育视阈下的参与式教学法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7).
作者姓名:董红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陕西,杨凌,712100
摘    要:参与式教学作为一种课堂教学方法,其最大特点是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以实现法学教育的实务性与研究性的有机结合.实施法学参与式教学,要充分利用参与式教学的参与性,注重教学的规范性和自主性相结合、教学内容的开放性,采取多种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实施法学参与式教学后,教师和学生双方受益,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也明显提高.

关 键 词:法学  参与式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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