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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通判制度述论
引用本文:
罗炳良,范云.宋代通判制度述论[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1).
作者姓名:
罗炳良
范云
摘 要:
通判制度自宋代肇始,历经明清两代,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固定的职官制度。宋代通判设官建制初始,完全体现了中央对地方势力“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原则,对宋朝政治乃至宋代社会都产生了很大影响。本文拟就宋代通判制度的起因、演变、性质和作用几个方面作些探讨,不当之处请予批评指正。一、通判制度之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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