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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中介组织的法律地位
引用本文:周光礼.论教育中介组织的法律地位[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6,4(5):47-52.
作者姓名:周光礼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摘    要:教育中介组织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公权性和中介性的特点。西方的教育中介组织主要有半官方型、民间组织型和学术组织型三种类型。教育中介组织是世界各国社会参与教育管理的主要形式,它们是政府与学校之间沟通的桥梁。我国教育中介组织的主要功能是缓冲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的紧张。我国政府与教育中介组织应建构良性互动关系:政府对教育中介组织进行培育与管理,教育中介组织对政府实施监督与制约。教育中介组织与学校之间也应该构建一种良性互动关系。

关 键 词:教育中介组织  法律地位  政府  学校
修稿时间:2006年3月1日

On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Educational Agency
Zhou Guangli.On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Educational Agency[J].Researches in Higher Education of Engineering,2006,4(5):47-52.
Authors:Zhou Guangli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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