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精神类疾病对人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影响不同,在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上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精神病人可能在无法控制的状态下犯罪,也可能在正常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并以疾病为借口逃避法律追究。因此正确认定精神病人的刑事能力,有利于正确判断精神病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而正确定罪量刑,体现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本文拟从精神病性症状的程度、对病人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等方面的影响探讨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正确认定,并对精神病人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作一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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