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课程条件下对学生"初步的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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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兴华.谈新课程条件下对学生"初步的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J].天津教育,2007(7):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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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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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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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培养学生“初步的法律应用能力”的现实意义
为配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深入开展,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水平,我们将对青少年实施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可以在法制教育中着力培养学生运用基本的、简单的法律知识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即“初步的法律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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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应用能力 培养 学生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新课程 法制教育 道德水平 法制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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