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中的高中语文写作教学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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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西省赣南师范学院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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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我国颁布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普通高中语文新课程实验由此拉开序幕。在语文课程标准中,写作教学的基本理念发生了一些变化和发展,实现了写作观念的重大突破。本文试着从新课标中的写作课程目标对写作教学观念进行分析解读,总结课改以来高中写作教学注重写作主体的人格养成、重视写作内容生活化、重视写作过程的思维训练三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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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写作教学观 主体性 生活化 思维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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