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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应恢复公共产品“本性”
引用本文:瞿方业.公路应恢复公共产品“本性”[J].老年教育,2008(10):25-25.
作者姓名:瞿方业
摘    要:提起公路,人们心情复杂。从这个词的含义看,它是姓“公”的,应当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但如今大家却很难享受到公共产品性质的路,很多路都承包给“私人”,走路得花“买路钱”。

关 键 词:公共产品  “本性”  公路  产品性质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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