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违法当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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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言拾.莫把违法当经验[J].新闻知识,19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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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言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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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不久,在某报读到一篇言论,题目是《有感于“用百姓存折量干部”》。该文用赞赏的观点,论述了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领导从1993年起就把百姓的“富裕程度”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年中和年底对基层干部考核最关键的一项,就是派人到银行查出基层百姓存款数额这种做法。其结论是:“用百姓存折量干部,此招高也。” 笔者对这种观点实在不敢苟同。寒亭区领导这种做法,违犯了银行为储户保密的规定,损害了储户的合法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令是对犯罪分子,要查银行存款也要通过一定的法律手续。对老百姓,基层领导怎么就有权利到银行查存款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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