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刑事诉讼法的“不起诉” |
| |
引用本文: | 梅胜.关于新刑事诉讼法的“不起诉”[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1997(4). |
| |
作者姓名: | 梅胜 |
| |
作者单位: | 贵州教育学院政经系 |
| |
摘 要: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审议通过,据此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做了重大改革和完善,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它的颁行,必将对我国刑事司法活动,特别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