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编者按:在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国家及其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后,两年多来,上海市高等教育管理部门、高等学校和教育研究部门即组织力量,对教育评估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去年,国家教委确定上海为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试点单位。为适应试点工作的需要,上海市高教研究所教育评估课题组拟定了《高等工科院校办学水平评估试点实施办法》。这是供办学水平评估试点用的试用稿,但其基本原则与方法,对其他层次的评估也是可供参考的。为更好的经受评估实践的检验以及广泛地征求有关专家、育工作者的意见,本刊今予发表。有关这方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迳寄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评估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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