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能否一"销(毁)"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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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管先海 李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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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李兴利:据媒体报道,冯先生1997年4月在某银行存入45万元,当年取了20万元后便没有再进行任何存取款,2012年取款时被告知他的活期储蓄账户余额仅有利息2000余元.在多次交涉未果后,冯先生将银行起诉到法院.涉事银行表示,银行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仅为15年,冯先生账户的相关凭证已销毁.近日,北京二中院对该案二审宣判,银行被判赔偿25万元存款及利息.请大家从档案管理的角度,围绕"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能否一'销(毁)'了之"问题,谈谈对此事的认识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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