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表达自由的法律保护与限制——从网络"裸聊"系列案件说起 |
| |
引用本文: | 黎巧能.性表达自由的法律保护与限制——从网络"裸聊"系列案件说起[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26(8):143-148. |
| |
作者姓名: | 黎巧能 |
| |
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
| |
摘 要: | 性表达自由作为自由之一种,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反而因传统道德观念之影响而使得人们对之畏忌莫深,而法律亦对之极尽打击之能事。最近出现的网络“裸聊”现象以及各司法和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的判决和处罚,充分体现了我国性表达自由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而这有着深刻的道德、价值背景。此外性表达自由亦因为其有着深刻的公法层面的意义,也即国家不得干涉个人的思想,亦应引起我们每一个人的警醒。
|
关 键 词: | 性表达自由 法 道德 价值 保护 限制 |
文章编号: | 1007-1792(2006)08-0143-06 |
收稿时间: | 05 12 2006 12:00AM |
修稿时间: | 2006-05-1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