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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侦查阶段在场权的现状与思考
作者姓名:李华扬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摘    要:中外刑事司法长久以来的经验表明,侦查阶段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侵犯的阶段,也是犯罪嫌疑人最需要律师帮助的阶段。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反映了一个国家的良心,而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态度则可以反映一个国家司法的透明度与人权的保障情况。在强大的回家机器面前,任何人都脆弱得不堪一击,那么最有可能受到国家最严厉的法律-刑法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则更是显得渺小,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则意味着其人身自由或多或少地已经受到了限制,这不仅是对其自由的限制也会对其心理造成巨大的压力。在此情况下。能够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并且具有会见权的就只剩下律师了.所以甚至可以说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怎样的权利足以反映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精神与价值取向。而律师在侦查阶段具备的权利中尤为引人关注的一点便是侦查阶段的在场权,什么叫侦查阶段在场权,其存在的意义以及我国法律现阶段对此的规定是本文接下来将要探讨的几个重要问题.

关 键 词:律师权利  侦查阶段  在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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