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主体间常见的法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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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兴雷,王东芳.“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主体间常见的法律纠纷[J].现代技能开发,2008(5):137-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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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兴雷 王东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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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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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2007年度湖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07D041)《高职院校“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主体法律关系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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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主体间常见的法律纠纷主要有学校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纠纷以及学生与企业之间的纠纷。文章列举了常见的纠纷类型及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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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订单式” 人才培养模式 主体 法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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