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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该由谁负监护责任
作者姓名:乔国顺
摘    要: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初中生和小学生都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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