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差错让人触目惊心 |
| |
引用本文: | 李春海.媒体差错让人触目惊心[J].青年记者,2009(19):83-83. |
| |
作者姓名: | 李春海 |
| |
作者单位: | 内蒙古 |
| |
摘 要: | 在违法犯罪案件的报道中,许多报道都隐去了违法犯罪人员的姓名,或用化名,或用张某、李某等。这样做的一个理由是防止侵犯违法犯罪人员的名誉权。笔者认为,当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如果是关于领导干部等特殊群体违法犯罪的报道,应该具体说明他的姓名、单位、职务等内容。
|
关 键 词: | 违法犯罪案件 违法犯罪人员 领导干部 名誉权 姓名 张某 证据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