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司法适用实证研究——基于对主要法律数据库案例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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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健,陈琳.《家庭教育促进法》司法适用实证研究——基于对主要法律数据库案例的分析[J].少年儿童研究,2024(2):78-8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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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健 陈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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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苏大学法学院;2. 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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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体育强国建设背景下体育治理法治化研究”(课题编号:23FTYB001);;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体育仲裁的制度构建研究”(课题编号:KYCX22_357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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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65个援引该法的司法案例进行研究,发现该法在实践中通常由法院援引而当事人援引较少,主要适用于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发挥出价值宣传、家庭教育行为指引和家庭教育监督等功能,发展出了多部门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依托妇联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多样化的落实措施,同时也暴露出法律援引形式不规范、援引情形不统一、法律适用实效性不足等问题。未来应当增强法律援引的明确性,重视对法律规范的解释和说理,强化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明确法律适用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在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形式与裁判执行的保障等方面提高法律适用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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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教育促进法》 司法适用 家庭教育 法律援引 司法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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