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倾向
作者单位:;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摘    要:《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制度做出了详细规定,应当注意到其表现出了以下选任倾向:尽管牺牲一些时间精力是人民陪审员履职的必要条件,但仍应突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属性;倾向从普通大众中选任陪审员,以实现选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大合议庭的组织形式更有利于实现选任初衷。

关 键 词:人民陪审员  选任制度  价值倾向

On the Tendency of Choosing People's Jurors
Abstract:
Keywords: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