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校安全保卫法的调整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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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尉迟勤.试论高校安全保卫法的调整对象[J].高等教育研究(成都),2002,18(3):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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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尉迟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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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市职业大学保卫处,江苏苏州215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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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任何一个部门法都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高校安全保卫法的调整对象包括高校安全保卫管理关系,高校安全保卫协作关系和高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关系。只有正确认识这个问题,才能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校安全保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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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 安全保卫法 调整对象 安全保卫协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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