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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校安全保卫法的调整对象
引用本文:尉迟勤.试论高校安全保卫法的调整对象[J].高等教育研究(成都),2002,18(3):68-70.
作者姓名:尉迟勤
作者单位:苏州市职业大学保卫处,江苏苏州215011
摘    要:任何一个部门法都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高校安全保卫法的调整对象包括高校安全保卫管理关系,高校安全保卫协作关系和高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关系。只有正确认识这个问题,才能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校安全保卫法。

关 键 词:高校  安全保卫法  调整对象  安全保卫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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