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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厅等单位湖南省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    要: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订的《湖南省高速公路载货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 键 词:人民政府办公厅  载货汽车  计重收费  高速公路  湖南省  交通厅  单位  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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