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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
引用本文:徐飞.浅析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139-140.
作者姓名:徐飞
作者单位:北京吉利大学法学院,北京,102202
摘    要: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任何国家机关在行使国家权力时,如果没有受到相应主体的监督、限制和相互制约,都有可能导致最终的专权。其中行政专权往往会引发政治危机,导致社会动荡,所以现代社会中的立宪国家基本上通过宪法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权限做出尽可能明确的规定,并同时规定了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

关 键 词:行政机关  监督权  立法  相互制约  权力  社会  宪法
文章编号:1009-3958(2008)03-01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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