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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哲学论纲
引用本文:安希孟.和平哲学论纲[J].新作文,2005(6).
作者姓名:安希孟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哲学系 030006
摘    要:“和为贵”,是和平哲学的纲领。“和合”乃和平哲学最高宗旨。和平,即事物矛盾的双方共处于统一体中,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方式。我们的民族不幸有过“斗争哲学”,以为斗争为万物之母。但我们忘记了,矛盾双方的共存、和平、相辅相成,才是事物存在的前提,也是社会发展的条件。用哲学术语来说,这是指矛盾的同一性。与战争相比,今日人类更需要和平。古代戎马厮杀,得到奖励的是浴血沙场的英雄,今日则颁发和平奖而不是战争奖。奖励战争和杀敌,这是人类走过的一段历程。和平主义已成当今一面旗帜(例如爱因斯坦)。共存共荣,相互依赖,才使事物存在和发展。分离和斗争,常常破坏平衡,造成灾难。战争乃毁灭之神,乃死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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