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莞县学校的实践看中、小学教师岗位责任制的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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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学玲.从东莞县学校的实践看中、小学教师岗位责任制的建立[J].现代教育论丛,1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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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学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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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莞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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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在不少学校正在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探讨教育改革的问题。其中建立教师岗位责任制就是当前改革中的一个方面。东莞县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即进行实践。目前教师岗位责任制已在全县中、小学中推广。一、中小学必须建立教师岗位责任制东莞县中堂区槎滘初中由于过去奖金公、民办教师个个一样多,民师工资人人不多又不少,吃的是“大锅饭”,工作负担轻重与经济利益毫无关系。故此,当时有的人说:“搞包产地,家庭副业是‘人勤地生宝,人懒捞不到’而教学工作则是‘人勤不见好,人懒一样捞’”。因而教学质量低下,初中升高中统考成绩落在全区后头,没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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