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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哈密回王的政教合一统治
引用本文:赵恩儒.试论哈密回王的政教合一统治[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1988(2).
作者姓名:赵恩儒
摘    要:所谓“政教合一”,就是马克思所概括的:“神权政体”,“就是国家和教会,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混为一体。”恩格斯也指出过:“在新教国家里国王就是Summus èpiscopus总主教],他把教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集于一身;这种国家形式的最终目的就是黑格尔所说的政教合一。”在人类历史上,政教合一的政权并非罕见。仅就伊斯兰教而言,从它产生之日起就同政权息息相关,伊斯兰国家长期是政教合一的政体。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在新疆(史称“西域”)境内形成过许多政教合一的实体,哈密回部封建主就是其中的一个。哈密回王家族在其辖境内,享有行政、宗教等种种特权,对维吾尔族人民实行长达两个多世纪之久的封建农奴制统治。本文试就这个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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