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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纳的商业模式:做明星乐队的风险投资
摘 要:
<正> 捧红一个乐队,无疑是烧钱的行为。光头迪纳的想法很精明:他出钱负责乐队前期培养,乐队有些名气后再找大公司投资,而他不用再花一分钱,收入则是五五分成。造星大师与艺人签约方面,迪纳也很精明:公司与乐队签的是"360协议",换言之,就是公司将从艺人的所有收益中提成,包括唱片、商业活动、巡回演出及特许权收入。左图为创始人迪纳;左二图为公司旗下的"好莱坞不死乐队"宣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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