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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学生在课堂上动笔书写的权利
摘    要:<正>一个不解的疑团《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具体建议"中提出:"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要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讲究练字效果。"对于学生写字和书写练习的建议提得这么明确、具体,是过去历次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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