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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县教育之窗
摘    要:为了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富平最近决定,对在岗且持省任用证书的中小学民办教师按不低于同等职务条件的公办教师工资收入的三分之二调高。国补部分中学教师由原每月53.17元提高到76元,小学教师由原每月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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