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清真食品立法的若干建议——以习惯法为突破口
引用本文:王吉春.清真食品立法的若干建议——以习惯法为突破口[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1):69-73.
作者姓名:王吉春
作者单位:1.沈阳工程学院文法学院
基金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5年课题"风险社会与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编号:2015C2866);沈阳工程学院2015年校级课题"刑法视域下辽宁县(市)镇社会公众的民生现状考察与应对措施"(编号:RWBS-1502)
摘    要:我国的习惯法是清真食品的法律渊源,清真食品法律制度必须以《宪法》为前提,清真食品的定义应当以现行地方规章为立法基础,清真食品的法律保护必须与其他部门法相衔接,同时我国的清真食品法律制定应当与外国相关法规相协调。

关 键 词:清真食品  立法  建议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