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施玉萍在《广东档案)2005年第4期撰文说据统计,目前广州市的流动人员有328万,已登记的出租屋有26.4万栋,88.06万套,由于对出租屋缺乏有效的管理,近年来,全市刑事发案作案者有80%曾以出租屋作为落脚点;全市从事无证经营的70%以上发生在出租屋内。从去年开始,广州市下定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整治和管理,并作为今年广州市“城市管理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广州市档案局围绕市政府这一中心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广州服务,在深入各区(县级市)充分调研基础上,与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起草制定了《广州市出租屋档案管理办法》并于近期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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