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4年我在江汉油田时,有位通讯员写一篇表扬稿,我认真帮他作了文字上的修改.稿子见报才发现,他未经我同意把我的名字也署上了。稿中把表扬的主人公类鹏翔错成“雷朋祥”,领导首先批评了我,我无言以对. 去年8月,河南油田技校一学生在游泳池舍身救人,我们炼油厂有位通讯员写稿表扬他我是专职新闻干事,帮他作了文字上的修改,并交代他再去找当事人核实,谁知他未去核实,还把我的名字署在前边.稿子在《中国石油报》头版发表,由于失实,立即引起一场轩然大波.河南油田工会批评报社,报社派调查组来调查.我成了第一作者,又是专职干事,首先受到批评,几乎影响了单位的声誉. 署名是要对稿中事实负责任的.从此,我汲取教训,凡是我未参与采访的稿子,无法对事实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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