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32个旗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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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本刊讯】10月2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旗)督导检查反馈会,认定内蒙古自治区32个县(市、区、旗)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截至目前,全区103个县(市、区、旗)累计已有93个通过国家督导评估,以县域为单位完成率达到91.2%。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白向群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何秀超主持会议。据悉,督导检查组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296所,召开各类座谈会共128次,对1.6万余人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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