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法》赋予学校新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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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部法律对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重大意义。《预法》对学校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学校对学生负有法制教育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应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外,根据《预法》第十条的规定,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之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便密切学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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