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理期待原则在国际投资法中的引入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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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笋.论合理期待原则在国际投资法中的引入与适用[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1):155-17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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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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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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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可持续发展及判例法引导下的新一代投资条约法的变革及对策问题研究”(21AFX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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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投资仲裁实践推动的合理期待原则在投资条约解释中越来越频繁地出现,某些仲裁庭甚至将该原则视为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构成要素,这势必会加重东道国在公平公正待遇条款下的责任。事实上,该原则不仅缺乏条约法上的依据,也没有作为习惯国际法和一般国际法原则的坚实基础,只能在一般法理和国内行政法中找到若干依据。但投资仲裁案例法显示,该原则已经成为判断公平公正待遇的重要因素。该原则在投资条约解释中的引入应当谨慎,需要根据东道国政府行为性质作出判断,并考虑投资者保护与东道国合法管制权之间的平衡,分情况、有节制地适用。既要防止该原则演变成内容模糊宽泛、仲裁庭可以低成本轻易扩大解释的原则,也要防止该原则成为推销少数西方国家"善治"标准和损害东道国正当外资管制权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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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理期待原则 国际投资法 投资仲裁 节制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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