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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署名第一位”有悖大学精神
引用本文:焦照锋.“导师署名第一位”有悖大学精神[J].教育情报参考,2005(7):21-21.
作者姓名:焦照锋
摘    要:署名权是一个作对自己的作品所拥有的权利之一。就硕士生或博士生的论而言,假如导师仅仅是进行了指导,而没有付出相应的劳动,那导师的名字就不应该署在第一位。但导师署名第一位,可以给学校和导师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论是导师个人、实验室、学校的考核标准,论写得多,证明导师的实力强,这样就会为导师申请国家课题、项目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也会给学校在同类学校的竞争中带来好处。

关 键 词:导师  大学精神  学校  署名权  论文  博士生  硕士生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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