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教育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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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灼耀.秦代教育论说[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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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灼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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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秦始皇统一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方面都出现了新局面.当时所采取的措施与其实际效果,都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以往,学术界对秦代的政治、经济论述较多,但对文化教育方面则未给予充分的评价.本文拟就有关秦代教育的若干问题,作概括的论述,以期引起适当的注意.一、焚书、坑儒的问题讲到秦代教育,自然首先要谈到焚书、坑儒.因为这是有关学术政策和教育政策上的大事件.对于这两桩历史上的大事,两千年来学者们的评论很多;对于焚书与坑儒的真相,已逐渐清楚.在这里作者拟作进一步的辨析.先说焚书.《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博士仆射周青臣对始皇歌功颂德,而博士淳于越却以“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观点来对废除封国制提出非议.这场争论的结果是,丞相李斯提出焚书与禁私学,得到始皇批准实行.这是由政治制度问题引起思想问题的争论.更进一步引起统治者对教育(包括思想教育、教育制度、教材教法)进行改革,采取严厉的措施.对于李斯所说的一番话,有细读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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