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国”主体浅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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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腾.“以德治国”主体浅论[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0(4):147-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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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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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许昌,4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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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德治国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国家管理理论上的重大创举,是对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吸收和创造。在“以德治国”的实践中,能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能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道德建设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是搞好“以德治国”的基础和关键,它对于处在社会大转型时期的中国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同时也是道德实践的主体。“以德治国”成为组织起来的人民群众以自己的“实践——精神”把握世界的自觉形式。其中,每个公民都是道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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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德治国 主体 道德建设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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