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研究生转专业的审批
摘    要:申办主体获得授权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办条件1.因所学专业调整,原指导教师变动.本单位无法继续培养,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转专业;2.接受专业必须符合培养研究生的条件;3.研究生转专业由本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跨校转专业,须经转出、转入培养单位同意;4.跨省、市、自治区转专业的,须征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