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性事件之法学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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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婷.网络群体性事件之法学界定[J].新闻知识,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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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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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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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及应对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G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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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我国社会结构进入急剧变革的转型时期,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发生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而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借助网络平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前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新动向.由于网络自身具有的虚拟、平等、开放、互动、快捷、海量以及聚众等特点,借助网络媒体、手机短信、及时聊天工具、博客、BBS论坛等途径而发生、传播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在近年来层出不穷,屡见不鲜,其社会影响力并不亚于甚至更甚于传统的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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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群体性事件 网络群体 群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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