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安全保障义务及不作为侵权责任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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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婧.公共图书馆安全保障义务及不作为侵权责任浅析[J].河北科技图苑,2012(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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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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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图书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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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图书馆作为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有保护接受图书馆服务的读者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即安全保障义务。如果读者的权利受到损害,图书馆又没有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就应该对损害结果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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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图书馆 安全保障义务 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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