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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法院训练营”模式探索与实践——兼论创新高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引用本文:林亮景,何劲耘.法律事务专业“法院训练营”模式探索与实践——兼论创新高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J].广东教育,2009(9):28-30.
作者姓名:林亮景  何劲耘
作者单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摘    要:在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率总体偏低,就业质量普遍不高的客观情况下。以培养书记员、律师助理等法律职业辅助人才为目标的高职法律教育要走出就业困境,必须在坚持校企深度融合的基础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本文结合广东科学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建设实践,构建以“法院训练营”创新高职法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闯出了一条“没有路、找对路、走出路”彰显特色的法律专业建设之路。

关 键 词:法律事务专业  法院训练营  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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