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债权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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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文涛.论公司债权人权益的法律保护[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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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文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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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行政学院!51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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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是与公司关系密切的两大利益群体,其利益具有互相一致又互相对立之处。为使公司债权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一方面应完善公司内部机制,确保公司利益免遭侵害,股东、债权人利益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应改变对公司越权行为效力的认识,使公司债权人与公司间的交易安全得以维护,债权人利益得到保障,对于滥用公司法人资格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合理采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追究少数控制股东的个人责任,重建债权人与股东的利益平衡。公司债债权人是人数众多的特殊利益团体,承认公司债债权人团体化不失为保护该利益团体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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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债权人 权益 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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