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校注二例商兑——兼议古书校注中的语法史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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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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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文学院,上海200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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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14YS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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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汉语史研究可为古书校注提供一定的合理理据,对保存古书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从语法史角度来看,《墨子》中的“以……以为”结构符合汉语句法,并非“以……为”衍下“以”字;“有异家所以避逃之者”当为“有所以P者”的特例,其中“所以避逃之者”为“所”字结构,“所”并非“处所”义实词,故不当在“所”后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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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语法史 《墨子》 校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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