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选招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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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教委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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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省人事厅、计委、教委、公安厅、粮食局《关于从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的通知》(鲁人1996]32号)下发和有关报刊登载后,民办教师就选招文件内容和各地贯彻实施意见,来人、来信反映一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要求解答。现将部分问题解答如下: 1.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民办教师为什么不能免试选招? 答:这次下达的选招文件中,民办教师免试选招政策主要是根据一九九一年国家计委、教委、人事部1354号文件精神制定的。我省九二年、九四年两次选招都没有照顾。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这次免试选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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