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课堂中利用“案例”教学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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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廷英.地理课堂中利用“案例”教学探讨[J].地理教育,2013(Z1):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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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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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璧山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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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案例教学法与地理案例教学法案例也称为个案、个例、事例或实例,最早属于医学领域,后来广泛运用于法学、军事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案例教学法是由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C·langclell 1826—1906)首创的。它也称个案教学法,是指在教师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来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分析、研究,以提高能力的方法。20世纪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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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理课堂 案例教学法 个案教学法 法学院院长 地理问题 地理知识 兰德尔 地理事物 地理学科 高中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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