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地方性继续教育法规 推动“科技兴市”方针的落实——天津市实施继续教育法制管理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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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于1989年10月率先颁布和实施了全国第一个关于继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开创了对继续教育实行法制管理的新局面。一、天津市继续教育立法的指导思想从天津市情况看,到立法前继续教育已开展近十年,又有政府规章,但是受继续教育面只达26%,从专业技术队伍的现状看,还远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尤其是不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专业队伍的构成不尽合理,有些企业出现青黄不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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