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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官府对各县教育的评估
引用本文:花园.清朝末年官府对各县教育的评估[J].教学与管理,1991(2).
作者姓名:花园
摘    要:清末,主管教育(当时称学务)的部门,中央一级的称“学部”,省叫“提学使司”,县称“劝学所”。各级都设有视学,省视学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检查,对各县教育作出全面的评价。因当时教育是知县(县太爷)直接管好,所以对知县,好的表彰、记功;差的批评、记过。下边摘引宣统元年(1909)《山西教育官报》(全省教育刊物)所载省提学使司上书省督抚,(省行政长官),关于各知县办理教育的评估呈请。这一年,全省表彰、记功的,14个县,批评、记过的16个县,均写清知县姓名、评语。中等的未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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