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道德哲学中德福相配的两个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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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勇刚.康德道德哲学中德福相配的两个层次[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23(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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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勇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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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重庆北碚,4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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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康德的道德哲学有两个部分,即权利论和德性论。相应地,康德对德福相配的构建也就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以权利为基础的德福相配和以德性为基础的德福相配。前者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得到较好的实现的,因为它属于现象界,遵循必然规律;但后者由于不属于现象界,因而无法在现世中得到实现。尽管如此,前者却不能独立自存,它与后者是密不可分的,两者都是康德道德哲学的建构中所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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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德性 权利 幸福 本体 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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