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馆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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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晓莉.综合档案馆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J].山东档案,2013(3):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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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晓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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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营市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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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例》实施五年来,各级综合档案馆积极搭建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桥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总体上讲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收集不全面、公开不及时、咨询查阅不便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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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信息公开 综合档案馆 查阅中心 公共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断创新 行政机关 国家档案馆 条例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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