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则不平等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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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家瑶.两则不平等条约[J].东方少年(阳光阅读),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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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家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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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慈溪实验中学初一(8)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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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进入小学起,我就被迫接受了两则不平等条约。第一则:与父母签订——亲爱的女儿:妈妈和爸爸作为你的监护人,有权对你学习进行监督。如果单元考试考进全班前十名:口头表扬+玩半小时。如果期中考试考入前十名:鼓励+玩一小时。如果期末考考入前十名:夸奖+红包。反之,如果单元考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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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期末考试 监护人 父母 不平等条约 起草人 全体学生 半小时 学习 监督人 单元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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